沈香才不管他们怎么想,既然来了,就去国营饭店吃一顿。
这段时间在大队长家吃饭,为了不显示自已的嘴馋,吃了好几天窝窝头了。
她乐呵呵的打听了国营饭店的位置,直接冲去了那里。
“红烧肉,我来啦··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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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西北阿善尔市:
陈振兴站在大窑面前,看着那些身强力壮的人在用模具弄土砖。
他们黝黑的皮肤汗水涔涔,每搬一块土砖,全身的肌肉鼓起,看着就很重。
就这个活儿,自已能干嘛,别说干一天了,就是让自已弄10个大土砖,那都能累折了腰。
他吓的一个转身,一把扯住正要走的警卫员:“同志啊,同志你别走,你听我说哈!
那个,我是高中毕业,我是文化人啊!
这些活我实在是干不来,您看能不能给我换个活计,我一定好好干的,要不记分员行不行啊!”
他吓坏了,一把扯住警卫员,一脸苦相的诉求着。
警卫员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看着他,“你没病吧!这里是我们一师十四兵团。
这里是军管制,军民一体,包括你们这些来下乡的知青。
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,你要服从领导的指派,好好干才是正经。
还文化人,还不能干。怎么,就你是文化人啊,我告诉你,他们里面,有多个都是曾经的文职。
你少在这里给我挑三拣四,赶紧上工去。如果公分不到位,你就等着饿肚子吧!”
话落,警卫员用力一甩袖子,大步流星的走远了。
他说的没毛病,这里面的确有几个是曾经的文职。只不过都是犯了错误,受到惩罚才干这个活儿的。
可他不能告诉陈振兴啊,这小子一看就是跟团长有过节的,不整治他整治谁啊!
陈振兴傻眼的在空中凌乱,看看自已的小身板儿,再看看那些干活的壮汉,彻底懵逼了。
“这是不是要我的命么,不行,我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。
这个活我根本干不了,一定是那个团长故意这么安排的。
我得想办法给家里传信儿,我不能在这边待着,不然非死这里不可!”
他想到这里,赶忙往公社跑去。
结果说大队长有事回家了,他又转头朝大队长家跑去。
刚一进院子,就跟大队长撞了个满怀!
“嘿,你这小子跑什么啊,这么没规矩,站好!”
“队长,咳咳,队长啊,我是新来的知青陈振兴,我想去买点儿东西,我能去镇里一趟吗?”
大队长是个四十岁的大叔,名唤曾樊亮。曾是部队退伍的军人,做事一向一板一眼。
唯一的短板就是他那个膘肥体壮的女儿了。
他还没来得及回话,屋里就突然冲出来一个球!
“爹,爹我今天还没~~~~”
她的话还没说完,就傻愣愣的盯着陈振兴移不开眼。
在她看来,那些男人要么是不懂情趣的兵木头,要么就是村里臭烘烘的农家汉子。
只有这样的知识分子才配的上自已的花容月貌,而陈振兴正好戳中了她的审美点上。
她像个花痴一样,瞪着绿豆大的眼睛,死命的盯着他看,或者说,往死里看。
陈振兴···“这球是谁,干啥呀,我穿裤衩子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