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他们断断续续地交往过,也分开过。分开的原因都是些让人记不得的小事,明明是哄她一两句就能过去的矛盾,他就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,懒得与她争执,但也从不让步。就这么分分合合地处了两三年,沈亦连句“我爱你”都没说过。
她觉得自己渐渐活成了她最看不起的样子,患得患失地因为他一句淡漠的话而难过好些天,又毫无尊严地因为他一个问候而欢欣鼓舞,使劲想要过出一份自我,却又把喜怒哀乐都吊在一个人身上。
故作清醒的情感博主们津津乐道的那种潇洒不羁的恋爱模版,原本就不适合大多数人。人就是一种很贱的生物,挺着一身傲骨,却拼尽全力去找到那个让你卑微得一塌糊涂的人,然后所有曾被紧守的原则和底线都会被那个人踩踏得不复存在。
沈亦第一次见裴央时,森雅子就从他深邃的眼眸里捕捉到了那宿命般的虔诚,那么不可一世的性子,也会有窘迫不安的心思;如此桀骜不驯的少年,终是会遇上一个令他不敢肆意妄为的人。
那一刻森雅子是多么的无力,她也许可以给他温暖与呵护,长长久久地守在他身边,试图弥补他的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带来的刻骨铭心的伤痛。
但裴央的出现却倏然点醒了他们,这些叠加在一起,也换不得爱情。
虽然那晚之后,沈亦对她仍是好的,也从不和裴央有任何交集,但森雅子却像得了失心疯一般,用尽自己知道的所有办法把他推远,不合时宜地追问他在哪里,不可理喻地质疑他正常的社交,蛮不讲理地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脾气,拼命想要在这段感情中掀起好似那晚在他神色里出现过的惊涛骇浪。
不怕他凉薄,就怕凉薄的人深情。
然而她越是撕心裂肺,他便越冷漠疏离,直到她数不清是第几次问他“你到底想不想结婚”,而他依旧沉默不语的时候,她总算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尽,愿意放他一条生路了。
一开始的时候,森雅子有好多的辗转与后悔,甚至开始质疑自己当初的直觉是不是空xue来风,或许他只是看到个大长腿白富美,心怀倾慕而已。
这个倾慕可以是因为裴央她的外表,又或是由于她的家境,见色起意见钱眼开,自己又何必执着地认定那是爱情。
直到三四年后,沈亦已经结婚了。
森雅子听共同的朋友聊起,说曾有一回裴央陪同几位学者去印度做手工行业的调研,到了那边不知得了什么病,上吐下泻,以为自己要死掉了。裴央给沈亦打电话,通了以后,只喊了声他的名字:“沈亦。”
沈亦问她怎么了,裴央觉得自己有些小题大做,没说什么就挂了。
但为了这两个字,沈亦当天飞了十几个小时赶去孟买,错过了一次重要述职。
因为沈亦在关键时刻掉链子,裴长宇被气得够呛,在会议室里对着电话里的沈亦暴跳如雷。
“说他儿女情长的成不了大事。”朋友笑着告诉森雅子:“其实Miles才是对的,裴央这一趟出去,该打的不该打的疫苗全打了,想死也死不了。”
那个故事像是一剂苦涩的中药,令她胃里难过得发紧,却又医好了她的心病。至少她从未猜错,离开了一个到底不会爱自己的人。
二十多岁的年纪,一句“果断甩掉不爱自己的男人”可以说得很轻松,像是胡吃海喝也不会鼓起的肚腩、熬夜派对也不会酸痛的腰椎。
但是过了这些年,和有钱有势却空虚无脑的商政精英谈过恋爱,和浪漫细腻又穷困潦倒的文艺青年分过手,兜兜转转一圈下来,她才意识到,或许沈亦不够爱她,却是最能理解她,令她心潮澎湃的那个人。
可惜过去的毕竟过去了,许多浪花只能留在回忆里。
森雅子知道,她和沈亦,是两个害怕寒冷的人,抱团取暖罢了。而裴央那与生俱来的骄阳似火的肆意,自己永远不会有。
时间到了去年十月,裴氏集团和伯曼忽然东窗事发,她担心沈亦会被牵扯其中,按耐不住焦急的心境,主动和杂志社主编申请跟进这个调查。
奈何沈亦很不好找,全然不回复她个人或是杂志社的任何邀约。伯曼内部她说得上话的人也一致讳莫如深。
最后还是Eily私底下给了她一条讯息,然后她在某个脏兮兮的酒吧后巷里找到了喝得烂醉如泥的沈亦,手里揣着个手电筒当木棍,傻不拉叽地和别人扭打在地上。
他像是回到了高中时候,一样的孤独无助又满是攻击性,一样的要跟全世界作对又毫无底气。
不论是当年那个一无所有鼻青脸肿的少年,还是如今这个极具野心手段强硬的男人,在森雅子看来,都让她好心疼。
沈亦摇摇晃晃地走出巷子,她就一步不落地跟着,问他要去哪里。
这问题把他难住了,他停下步子,眼神空洞洞的,失魂落魄。